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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周考试考场纪律要求

2019-05-31 15:41:51来源:网院新闻中心

考试考场纪律要求

(一)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提电脑和其他电子通讯设备入场。带入考场的非考试用品必须集中放在教师指定的位置,不得放在自己的座位旁边或者抽屉里面;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书籍、记载课程内容的纸张及与考试有关的电子媒体信息随身携带或带入座位,否则一律按违规处理。(如发现桌面上有他人书写的、与考试科目有关的字迹,必须向考教师报告。)

(二)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查对。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学生必须提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论。考试开始1小时后,方准交卷离开考场。

(四)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教师调动,按指定位置就座,并将证件放于桌上,以备检查。

(五)学生必须本人参加考试,严禁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

(六)学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他人提供或获取他人的答题信息。

(七)考试时间共90分钟,考试期间不得在考场内喧哗,不得干扰监考教师,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监考教师说明,由监考教师决定。

(八)考生拿到试卷和答题纸后,在相应位置填写考生信息。未填写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的,一律不计成绩。

(九)考试结束后,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收卷。交卷、收卷过程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不得由他人代交试卷,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