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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与的《湿地保护法》于近日颁布

2021-12-27 10:05:56来源:网院新闻中心
由我校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等多名专家教授参与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由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号通过,并由第102号主席令颁布,自2022年6月1号起实施。这是我国为了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首次专门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旨在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国家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2018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专门委托我校起草《湿地保护法(建议稿)》及其说明、主要法律制度的论证报告和有关背景材料。学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并指派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湿地生态学方向张明祥教授领衔的专家团队承担了《湿地保护法(建议稿)》的具体起草工作。三年来,张明祥教授团队全程参与了《湿地保护法》建议稿和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修改过程;并入选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组织的起草小组,对《湿地保护法(草案)》不断进行完善,为《湿地保护法》的出台作出了突出贡献。

 

  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家林草局的委托,张明祥教授团队正在负责起草《湿地保护法》释义工作。《湿地保护法》的颁布,是我校统筹生态学、法学等学科优势和专家力量,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自然保护事业作出的又一重要贡献。我校将积极参与《湿地保护法》的后续配套制度的起草工作,同时,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法》起草和《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的相关立法工作,为我国自然保护事业作出新的贡献。